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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参与教育部科技司、高教司实验室安全检查视频会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8日 15:44 作者: 点击率:

2021年5月17日上午9时,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高等教育司组织“2021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启动暨工作交流会”远程视频会议,我校分别在迎西校区逸夫楼701室和明向校区行政主楼报告厅设会场收看此次视频会议。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全体成员、各学院(重点实验室、中心)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实验室副院长、实验中心主任、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等260余人参会。

会议由高教司一级巡视员宋毅主持,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副司长张国辉通报了2020年全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总体情况,总结了“十三五”期间教育部组织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具体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21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随后,吉林大学常务副校长郑伟涛、上海市教委副主任闵辉、清华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副处长艾德生就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践及文化建设、检查要点等内容进行汇报。

会议结束后,国资处副处长任所财就贯彻落实教育部《2021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启动暨工作交流会》会议精神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强调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各二级单位,在各实验室,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到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中。他强调,一是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各单位领导深刻认识到当前实验室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坚持“安全无小事”,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建立健全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二是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把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常态化、长期化,不断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开展全方位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制定本单位具有专业和学科特色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提高现场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切实完善和配备实验室安全急救设施和个人防护器材,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控制。三是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列出清单,立行立改,责任明确,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有序运行。

下一步工作中要求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对所有实验室进行逐个逐项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对隐患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并据实撰写《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将共同对各单位实验室进行全面、地毯式检查,着力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