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透露,山西户籍居民可在包括北京,内蒙古,天津,河北,吉林,河南,安徽,海南,广西,重庆,江苏,四川,陕西在内的13个省区市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
具体的办理业务流程如下,外省(区、市)户籍人口在某省行政区域内工作、居住的人员,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时,由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之一在受理点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即可。对于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会当场受理;对于申请材料不全的,申请者会被一次性告知所需补齐的材料;对于申请人提供材料与人口信息不一致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对于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难以确认身份的,以及有伪造、变造、买卖、骗领、冒用国家法定证件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各省所有异地受理的居民身份证统一由省厅制证中心制作。制作完成后要及时由邮政快递专包送达到受理地县级公安机关(不开通个人邮政快递业务)。按照“谁受理、谁发放”的原则,受理地县级公安机关收到成品证件后完成证件核验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