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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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集体户办理流程

日期:2010年11月1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一、户口迁入及恢复
1.凡新生(专、本、研)户口迁入我校的,由班长统一收齐,在每年的十月底前交到保卫处户证科。
2.分配来校的单身教工,需上集体户的,要持校人事处证明、户证科证明、本人身份证,到千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
3.在集体户上的教工,要上子女户口的条件是:父母双方都在集体户上,方可上入集体户。
4.公派或自费出国、求职、留学的教工、学生,回国后须持护照、学校证明、户证科证明、原户口复印件,到千峰派出所办理恢复手续。
二、户口迁出
1.应届、往届毕业生凭就业指导中心发的报到证,到户证科办理迁户手续。
2.因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到教务处开具退学证明,到户证科办理迁户手续。
3.教职工迁户,凭人事处证明、调动手续等,到千峰派出所办理迁户手续。
三、户口注销
1.学生在毕业两年后,户口仍未迁走的,其户籍将被注销。
2.因各种原因死亡的集体户职工、学生,应及时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来户证科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四、户口借出
凡在集体户上的教工、学生,因各种情况用户时,凭工作证、学生证办理借户手续。
五、身份证办理
凡在集体户上的在校教工、学生,需办理身份证的,在本部门或学院开具证明信,到户证科借户口卡,去千峰派出所二楼户政室办理即可。
太原理工大学保卫处户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