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校毕业生凡考取外校硕(博)士研究生,若户口已经落户到太原理工大学集体户,迁户请注意以下事项:
1、本人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入学须知》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书面《委托书》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正反面复印)。
2、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号码,太原联系方式(本人或朋友),原本科或硕士期间的学院、专业班级,录取院校所提供的户口迁往地址(参照《新生入学须知》)。
3、暑假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周、六日休息)有负责老师值班,每周四下午前往派出所办理一次户口迁移手续,每周五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户口迁移证。
保卫处户证科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