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全校师生:
根据《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及晋中市相关管理要求,学校所有校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禁放规定落地落实。全体师生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
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加大校园巡查管控力度,对发现的违规燃放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处置。
太原理工大学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