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同时全面总结本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教学、科研活动有序开展,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工作
(一)日程安排与具体要求
1. 提交申请(2025年12月4日-12日)
各实验室负责人须对拟处置危险化学废物的种类与预估数量进行填报。
填报流程:登录化学品申购云商城(网址:http://slab.tyut.edu.cn/labmai/cloudbean),点击“课题组入口”,于左侧菜单选择“危废处置”,按要求填写类别、预估量、负责人、废弃物主要成分、试剂包装物、危险情况、安全措施及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2. 分类包装与预验收
处置公司技术人员将在预验收前与各实验室联系人沟通,请各实验室落实责任人并配合完成预验收。
包装须符合以下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接收):
(1)空试剂瓶、固体药品、液体药品应分类使用纸箱打包,箱外粘贴药品清单,注明药品名称、数量、危险特性等;
(2)确保容器密封无泄漏,玻璃器皿间应有隔离填充物(如纸片、泡沫等),废液可直接使用废液桶盛装。
3. 送处安排
(1)迎西校区、明向校区:待处置人员联系后,请将危废送至危险废物暂存柜(迎西校区化工馆背后、明向校区行远楼东侧);
(2)虎峪校区:预验收后,具体送处时间由处置人员另行通知。
(二)管理要求
各单位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及《太原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实施细则》(校保〔2025〕6号)等规定,规范完成实验室废弃物的分类、包装、标识与暂存工作,重点做好暂存区域的隔离与警示标识张贴。对未按规范执行的实验室,将依据《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及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校保〔2025〕4号)下发整改通知并追究责任。
二、2025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年终总结
(一)填报对象
机械工程学院(含先进成形与智能装备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含新材料界面科学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新型碳材料研究院)、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大数据学院)、软件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含省部共建煤基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矿业工程学院、轻纺工程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安全与应急管理工程学院(含山西省煤矿智能装备工程研究中心)、机器人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数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文法与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与健康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分析测试与仪器共享中心、原位改性采矿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采煤工艺研究所)、新型传感器与智能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测控技术研究所)。
(二)填报要求
年度报告须真实、完整反映本单位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基本情况。请高度重视、认真撰写报告,准确填报相关统计表格,并做好数据审核。《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模板)》见附件。
(三)报送时间
请于12月12日下午6:00前将《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附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ysaq_tyut@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安全保卫部(明向校区行政楼B1023室)。
请各单位统筹协调,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危险废物处置与年终总结工作,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安全保卫部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