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校资〔2019〕4号),现启动2024年实验室安全管理年终总结工作,请相关单位积极配合,提供年度报告及佐证材料,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填报对象
全校范围内拥有实验室的28个二级单位:机械工程学院(含先进成形与智能装备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含新材料界面科学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碳材料研究院)、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大数据学院)、软件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含省部共建煤基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矿业工程学院、轻纺工程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安全与应急管理工程学院(含山西省煤矿智能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建筑与艺术学院、数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文法与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与健康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分析测试与仪器共享中心、原位改性采矿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采煤工艺研究所)、新型传感器与智能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测控技术研究所)。
二、填报要求
年度报告是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在2024年基本情况的反映,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要求高质量撰写年度报告,认真填报相关安全统计表格,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单位于12月10日下午6:00前提交《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附佐证材料),报告电子版发送至sysaq_tyut@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安全保卫部(明向校区行政楼A105室)。
安全保卫部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