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职位
保卫部(处)消防科科长
保卫部(处)技术防范科科长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注重实际、群众公认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办事原则。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参照《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中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四、岗位条件
(一)消防科科长
1.熟悉国家、省、市消防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2.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吃苦耐劳,勤于钻研;
3.具备定期开展校园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灭火应急演练、安全专项检查等相关业务技能;
4.中共正式党员。
(二)技术防范科科长
1.熟悉校园门禁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智慧安防建设等工作;
2.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吃苦耐劳,勤于钻研;
3.具有计算类等相关专业背景,且有技术安防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中共正式党员。
五、选任时间及程序
(一)方案备案和公布(11月18日)。制定空缺科级干部选任方案,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在保卫部(处)网站“通知”栏发布。
(二)报名(11月18日—11月19日)。符合选任条件的干部于11月19日下午下班前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向机关党委报名,提交自荐表。联系人:王璐,联系电话:3176368。
(三)资格审查(11月22日)。机关党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迎西校区办公主楼一层“党务公开”栏公布。
(四)民主推荐(11月25日)。
(五)确定考察对象(11月25日)。
(六)组织考察(11月25日)。
(七)酝酿建议人选(11月26日)。
保卫部(处)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