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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部(处)空缺科级干部选任方案

日期:2021年05月10日 作者:保卫处 来源:保卫处  点击率: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选任岗位

保卫部(处)消防科科长、保卫部(处)技术防范科科长、保卫部(处)信息科科长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注重实际、群众公认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办事原则。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参照《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中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四、岗位条件

(一)消防科科长

1.熟悉国家、省、市消防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2.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吃苦耐劳,勤于钻研;

3.具备定期开展校园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灭火应急演练、安全专项检查等相关业务技能;

4.中共正式党员。

(二)技术防范科科长

1.熟悉校园门禁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智慧安防建设等工作;

2.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吃苦耐劳,勤于钻研;

3.具有计算类等相关专业背景,且有技术安防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中共正式党员。

(三)信息科科长

1.熟悉高校宣传舆情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较好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2.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吃苦耐劳,勤于钻研;

3.具有中文类等相关专业背景,且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中共正式党员。

五、选任时间及程序

(一)方案备案和公布(5月11日)。制定空缺科级干部选任方案,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在保卫部(处)网站“通知”栏发布。

(二)报名(5月11日—5月12日)。符合选任条件的干部于5月12日下午下班前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向机关党委报名,提交自荐表。联系人:赵国栋,联系电话:3176368。

(三)资格审查(5月13日)。机关党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迎西校区办公主楼一层“党务公开”栏公布。

(四)民主推荐(5月14日)。

(五)确定考察对象(5月15日)。

(六)组织考察(5月16日)。

(七)酝酿建议人选(5月17日)。

 

 

                                保卫部(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