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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年04月04日 作者:武旭斌 来源:消防科  点击率:

学校各单位:

春季风干物燥,大风天气增多,是火灾易发、多发季节。为进一步加强春季防火工作,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保障教学、科研、生产和生活的正常进行,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晋教后勤〔2019〕3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担负起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始终把消防安全放在心中,列到首位。继续强化本单位本部门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同时做好引进协作单位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万无一失。

二、各单位要定期对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开展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建立隐患台账,明确责任人,落实防范措施,督促整改,严防各类火灾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生公寓、图书馆、场馆、教室和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好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安全巡查,治理各类占用、堵塞现象,保证通道、出口畅通。

饮食服务中心必须落实好防火措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理,各食堂和餐饮点负责人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物业服务中心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清除、清运所辖区域内的杂草及其他易燃物,严禁焚烧清扫的落叶、杂物。住宅区物业管理办公室要加强检查、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超市等营业单位要加强消防管理,做好易燃品的存放管理,杜绝使用电热设备及明火,要专人负责安全,巡回检查,确保安全,并保持消防通道通畅。

三、各单位要深刻吸取北京交通大学发生的实验室爆燃事件教训,完善和落实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要设专人值班,并做好详细记录。实验室及其通道不得存放各种车辆及杂物。要定期对实验室的水、电、气等设施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及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要及时解决。建立消防安全工作档案,认真整改火险隐患,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要严格遵守《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太原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实施细则》、《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实施细则》、《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督导工作条例》等安全管理制度。

四、各单位要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除了对师生进行教育培训消防常识外,还要对各类实验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防火、灭火的技能培训,使师生掌握必备的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提高师生及学生家庭消防安全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抗御火灾应急处理能力。同时,各单位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中要重点强调清明期间的祭扫活动,要严格遵守文明祭扫规范,杜绝焚烧火患,确保安全。

 

                                     太原理工大学保卫处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