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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结合保卫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务
校卫队队长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参照《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执行。
2、资格条件
参照《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执行。
3、岗位条件
(1)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能独立开展工作,能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工作效率高。
(2)服从组织领导,有团结协作精神。
(3)年龄40周岁以下优先。
(4)复转军人、警校毕业生、具有安全保卫工作经验的优先。
四、选任时间及程序
1、5月15日-18日 报名(地点:迎西校区办公主楼318室)
2、5月21日-22日 资格审查
3、5月23日-25日 在迎西校区办公主楼一层“党务公开”栏公布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4、5月28日 民主推荐
5、组织考察
6、酝酿建议人选
保卫处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