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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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年01月08日 作者: 来源:消防科  点击率:

学校各单位、各社区:

  随着冬季的来临,气候寒冷、风干物燥,是火灾的多发季节,特别是近日来, 68时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79时哈尔滨市国润家饰城发生的巨大火灾,为冬季防火敲响警钟。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围绕“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的主题,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扎实做好我校冬季防火工作,保障教学、科研、生产和生活的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始终把防火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要强化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防火安全制度,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单位立即开展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建立隐患台账,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严防各类火灾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学生公寓、图书馆、场馆、教室和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疏散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等必须保持完好有效;安全出口、消防通道要保持通畅。

  四、各学院和后勤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好学生公寓、研究生工作室等部位防火措施,严禁使用电热器具、私拉乱接电线和明火照明等。

  五、物业管理中心要做好所辖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及器材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物业管理人员要加强消防安全意识,严禁焚烧清扫的落叶、杂物。

  六、饮食服务中心必须落实好防火措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尤其对液化气罐的储存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理,各食堂和餐饮点负责人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加强教学实验中的电热设备、高压气瓶的管理,要有消防制度、高压气瓶操作规程,并制度上墙,明确责任人,落实安全措施,严禁电热设备、高压气瓶在无人状况下长时间使用。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和安全使用。

  八、超市、大学生创业园等营业单位要加强消防管理,做好易燃品的存放管理,杜绝使用电热设备及明火,要专人负责安全,巡回检查,确保安全,并保持消防通道通畅。

  九、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管理,做到人走断电、断水、断气、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十、各社区家属住户,要重视消防安全,及时清除易燃垃圾,外出时认真检查水、电、气等设施是否关闭,杜绝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上述通知,请认真执行。

                            保 卫 处

                         2013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