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明向校区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经研究决定,从9月14日起,进出明向校区的机动车辆凭“通行证”出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原则:明向校区机动车辆通行证,仅限进出明向校区公务用车以及去明向校区工作的我校师生员工的机动车辆办理。
二、适用范围:“通行证”仅限明向校区使用。
三、办证时间:从2013年9月11日起,上午8时30分—11时,下午14时30分—17时。
四、办证地点:保卫处办公室(迎西校区西门)
五、办证具体要求:凡需进入明向校区有机动车辆的职工,向所属单位(学院)提供个人和车辆信息,单位根据个人信息下载《明向校区机动车辆通行证申请表》汇总,负责人签字盖章,交保卫处统一办理。
保卫处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