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继续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的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关于做好我校寒假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校保〔2015〕1号)的安排部署,现将做好2015年春季开学全校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如下:
1、此次检查工作领导机构仍然是《2015年寒假前开展全校安全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安全检查组织领导。
2、各单位于3月2日至3月5日,对各自所属单位、部位等涉及安全方面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梳理和整改。3月10日前,将本单位在开学后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的情况(书面、电子版)交检查领导组办公室(电话:6010947,联系人:陈娟娟,邮箱:chenjuanjuan2006@163.com)。单位《自查自改工作报告》将作为学校年终“综治”工作考评的依据之一。《寒假前安全自查报告》仅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政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水利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现代科技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校园规划与建设处、计划财务处、国际合作处等13个单位按时上交,请未上交的单位尽快提交。
3、3月6日至3月10日,学校保卫处组织人员分组深入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督查。在寒假前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再进行回头看、再检查落实。针对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尤其对学校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安全薄弱环节等进行重点检查、督查。同时认真填写“春季开学安全检查登记表”(“登记表”应由被检查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各检查工作组将此次检查工作情况、检查结果书面于3月11日上午报送安全检查领导组办公室。各检查组负责检点、督促被检查单位的《自查自改报告》报送。
4、学校各社区、物业管理中心应按照本通知精神和要求,组织安排,开展针对家属住宅区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新学期已开始,全校单位要对此次安全检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特别是针对寒假、春节期间反应出的安全问题,希望全校单位、全校师生员工、家属,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强化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查问题,堵漏洞,除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将检查、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将安全工作、安全检查常态化。积极夯实校园安全保障体系基础,为我校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建设“平安校园”做出努力。
附件:太原理工大学2015年春季开学全校安全检查登记表.doc
太原理工大学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