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119消防日”宣传活动领导组
组长:戴晋明
副组长:赵志刚 李海星 杜华云 郝根彦 袁聆钊
成员单位:党委宣传部、校团委、学生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及有关单位
二、活动时间、地点
1、定于2014年11月7日——至11月9日。
2、活动区域场所:(1)迎西校区智林广场。(2)明向校区5号楼北侧。(3)虎峪校区学生公寓1号楼前。(4)柏林校区篮球场内。
三、活动现场布置
(一)、迎西校区
1.由宣传部负责办公楼前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及校园电视屏幕播放消防宣传片和相关宣传报道。
2.由保卫处负责在智林广场组织灭火演练。
3.由保卫处负责印制各校区的消防知识宣传材料,分配灭火器,现场讲解灭火器使用方法。
4.由保卫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饮食管理中心、水电管理中心负责设置展板(要求由上述部门各自负责制作2块展板,安排现场摆放展板、桌凳,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消防知识)。
5.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水电管理中心负责悬挂活动宣传条幅。
6.宣传活动现场由保卫处治安科、消防科和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物业管理中心、水电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消防安全知识。
(二)明向校区
1.由保卫科、学生公寓管理中心、饮食管理中心、水电管理中心设置展板(要求由上述部门各自负责制作不少于2块展板,安排现场摆放展板、桌凳、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消防知识)。
2.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水电管理中心负责悬挂活动宣传条幅。
3.宣传活动现场由明向校区保卫科和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物业管理中心、水电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消防安全知识。
(三)虎峪校区
1.由保卫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物业管理中心、水电管理中心负责设置展板(要求由上述部门各自负责制作2块展板,安排现场摆放展板、桌凳、发放宣传材料,讲解灭火器使用方法)。
2.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水电管理中心负责悬挂活动宣传条幅。
3.宣传活动现场由保卫处消防科、虎峪校区保卫科、后勤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物业管理中心、水电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消防安全知识。
(四)柏林校区
由柏林校区保卫科联合社区负责安排悬挂活动宣传条幅、现场摆放展板、桌凳、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消防安全知识及灭火器使用方法。
四、其他宣传形式
1、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各校区学生志愿者,组成消防安全宣传小组,深入所属校区教室、宿舍等学生活动场所发放消防宣传材料,展开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2、其他各单位要通过展板、传单或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组织多种宣传形式,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
五、宣传板块制作要求不小于1.2m×2.4m
保卫处
2014年11月5日
(学生助理史晓雅转自校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