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通报2016全国教育系统火灾情况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政教督办函[2017]12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 省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两会期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晋教后勤[2017]7号)等上级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聚焦火灾风险防控
学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并重,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安全制度,院(处)、系(科室)、教研室、实验室(办公室)等逐级分解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到人,保证消防工作时时有人问、处处有人抓,努力从源头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检查,推动落实
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的安全检查,尤其是针对在建工程、学生宿舍、供电设施、食堂、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阅览室等部位和人员集中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用火、用电、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情况及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做好记录。
三、深化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除了对师生进行教育培训消防常识外,还要对各类实验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防火、灭火的技能培训,使师生掌握必备的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提高师生及学生家庭消防安全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抗御火灾应急处理能力,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覆盖整个社会”的教育效果。
四、抓好督导考核,拧紧消防责任链条
各单位要把消防安全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实行安全考核一票否决制,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将健全隐患督办整治机制,加强督导力度,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进行通报、督办,强化失职渎职问责,切实拧紧消防安全责任链条,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太原理工大学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