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按照山西省公安部门有关户籍的相关政策,对我校2016年招收的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入学新生若在指定期限内不迁移户口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迁移,上学期间不得再行迁入。按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对户口已迁入我校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退学、转学外一律不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因此,请各位新生务必慎重选择户口是否迁入学校。
迁户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1、凡自愿将户口迁入我校的新生,须登录太原理工大学保卫处网页,点击右方:太原理工大学户籍管理系统或(http://202.207.240.3只限校园IP地址登陆)按照《户口迁移证》完善个人信息。填好个人相关信息后,请仔细核对,正确无误后确认提交,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注:不迁户的学生不需登录填写个人信息,也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2、户口迁移证背面左下角,需标明 ①学院、②专业班级、③身高(cm)、④血型(血型不详,请尽快验明必须填写)。
3、户籍迁往地址及需提交的材料
(1)户籍迁往地址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太原理工大学。
需提交以下材料:《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白底一寸免冠照片三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与专业班级名称)并填写《太原理工大学2016级学生户口情况核对表》(见附件),由班级统一收取,一同交给学院,由学院户籍负责人汇总、整理交回学校保卫处户证科,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2)户籍迁往地址为:太原理工大学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派出所。
需提交以下材料:《户口迁移证》及白底一寸免冠照片三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与专业名称),并填写《太原理工大学2016级学生户口情况核对表》(见附件),一同交给学院,由学院户籍负责人汇总、整理交回学校保卫处户证科,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4、交户地址:
(1)本科生:明向校区管委会保卫处二层会议室。联系人:成老师
(2)研究(博士)生:迎西校区保卫处户证科。联系人:罗老师
5、收取户口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至9月23日
后附:《太原理工大学2016级学生户口情况核对表》及填写说明,填写完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本科生罗老师:2369131648@qq.com
研究生成老师:729407013@qq.com
联系电话:0351-6014496
附件:《太原理工大学2016级学生户口情况核对表》.xls
太原理工大学保卫处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