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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知识

日期:2012年12月27日 作者: 来源:消防科  点击率:

公共聚集场所即影剧院、医院、展览馆、车站码头、饭店、院校、托儿所、幼儿园、商场、图书馆、文化宫、青年宫、少年宫、俱乐部、歌舞厅等人员集中、流动量大的场所。置身这些场所时,一定要充分认识到火灾的危险性,掌握必要的防火知识,发生火灾时,要会正确的逃生方法,确保自身的生命安全。

(1)要掌握一定的自救逃生知识。学校组织的消防观摩、逃生演习、消防知识培训,一定要积极参加,平时自己也要多学习一些逃生知识。这样,在灾难到来之际才不会心中无底,发生火灾时,不要惊慌,要积极参加扑救并以最快速度报警。在火势已无法控制的情况下,应尽早乘烟雾不大时迅速设法离开,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免中毒昏迷,同时弯腰或匍匐前进向救生通道口转移,假如安全通道被堵,可利用床单、窗帘等连接成绳索直接下滑或利用排水管等建筑物结构中的凸出物下楼。如上述条件不具备,只有发出求救信号等候救援,切不可盲目跳楼。

(2)进入娱乐场所,自己要有意识地了解其内部地形,熟悉所有通道的走向,做到心中有数。切不可只顾玩乐,对这些不闻不顾,以致火灾发生时惊慌失措,无路可逃。

(3)遇险应沉着应付,果断行事。大部分人员在遇到火灾等突发性事件的时候,总是慌乱无章,不知所措,正因为这样,才会导致一些惨案发生,一旦遇到火灾等突发性事件,一定要沉着冷静地思考一下以前学过的消防知识,仔细观察出事现场,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逃生工具,紧张有序地逃生。

公安消防部门指出下列几种公共场所大家尽可能不要前往消费:

(1)只有单一出入口、安全门上锁的场所。

(2)位于地下层的场所。

(3)用易燃物装修的场所。

(4)安全梯、通道、楼梯等阻塞,消防安全设备不合格的场所。

(5)防火区域受破坏的场所。

(消防科:韩宗甫、学生助理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