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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级新生户口落户的通知

日期:2012年09月0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各学院:

根据太原市公安局有关户籍管理文件规定,现将新生户口办理落户工作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户口迁移以个人自愿为原则,需要办理户口迁入的学生,须办理如下手续:

1、准备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的信息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一致;学生要在户口迁移证背面左上角注明学院、专业、班级、身高、血型(血型不详,请尽快验明)。

2、户口迁入本校的学生(本科生、研究生),请登录太原理工大学户籍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207.240.3只限校园IP地址登陆),依据本人户口迁移证完善个人资料。

注:填好个人相关信息后,请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

(二)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将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在A4纸上)。

(三)上述证件由班级统一收取,并填写《太原理工大学2012级学生户口情况核对表》(见附件),一同交给学院分管户籍工作人员,由学院户籍负责人汇总、整理交回学校保卫处户政科,统一办理落户手续。《太原理工大学2012级学生户口情况核对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369131648@qq.com

(四)收取户口截止时间为20121012日,逾期不交者视为主动放弃,不再办理。

(五)特别提示:根据有关规定,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不办理户口迁入和迁出手续。

附件:《太原理工大学2012级学生户口情况核对表》及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