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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和开展2014年春季开学伊始全校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年02月24日 作者: 来源:本站  点击率:


学校各单位:

   为积极推进校园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深入平安校园建设,确保我校校园安全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开学第一天,安全第一课”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教后勤[2014]3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和开展2014年春季开学伊始全校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成立安全检查工作领导组

   组  长:戴晋明

   副组长:袁聆钊  于雷  任所财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袁聆钊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保卫处副处长任所财担任(负责本次大检查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检点、资料收集并汇总)。

   检查人员由学校保卫处人员组成。

   二、检查时间、方式

   定于2014年2月24日至2月27日,由全校各单位对各自所属单位、部位等涉及安全方面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梳理和整改。在此基础上于2月28日至3月7日由学校保卫处组织,分组深入各校区、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督查。

   三、单位自查自改工作要求

   1、全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各级领导“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制。对本单位的各项安全工作作出明确部署,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开学伊始立即对本单位各自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认真检查、矛盾、隐患排查和整改。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骗、防疫、交通安全、食品卫生、易燃易爆、化学药品管理以及各类实验室、学生宿舍、办公楼、教学楼、餐厅食堂、公共场所、施工场所、小学、幼儿园等安全防范、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和整改各种不稳定因素和各种安全隐患,要充分发挥“人防、技防、物防”作用,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安全稳定,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各学院、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厅《关于开展“开学第一天,安全第一课”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各自单位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和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3、学校各单位应将本单位在开学后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的情况(内容包括:安全领导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查出隐患问题是否建立“隐患台账”,是否落实整改措施以及确定隐患整改跟进责任人,特别是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以及自查自改工作中的好的经验、做法),于3月7日前书面、电子版交检查领导组办公室。单位“自查自改工作报告”将作为学校年终“综治”工作考评的依据。

   4、学校各社区、物业管理中心应按照本通知精神和要求,组织安排,开展针对家属住宅区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四、检查组工作要求

   1、学校保卫处要认真组织,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在巩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平安校园建设”成果的同时,结合去年各次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再进行回头看、再检查落实。针对寒假长假的实际情况,尤其针对学校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安全薄弱环节等进行重点检查、督查。检查工作的同时认真填写“安全检查登记表”(“登记表”应有被检查单位一把手的签字盖章)。

   2、各检查组在检查工作中,要宣传、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各级领导“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制。指导基层单位健全安全领导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并督促隐患整改的落实。进一步推进校园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3、各检查工作组将此次检查工作情况、检查结果书面于3月7日上午报送安全检查领导组办公室。各检查组负责检点、督促被检查单位的“自查自改报告”报送。

   新学期,新气象,全校单位要对此次安全检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特别是针对去年以来我校发生的安全问题,希望全校单位、全校师生员工、家属警钟长鸣,吸取教训,立即行动起来,查问题,堵漏洞,除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将检查、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各单位属于自身能解决的,要定措施、定期限、定资金、定人员、定责任、定进度,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属于内部单位自身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同时要制定防范措施并确定专人负责,跟进督促隐患整改和落实,确保我校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将积极夯实与“领军高校”相匹配的安全保障体系基础,为我校“精神文明单位”、“平安校园”建设做出努力。

   安全检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电话:6018041

   联系人:杨思奇  邮箱:403392350@qq.com

   附件:2014年春季开学安全检查登记表.doc

                                               太原理工大学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