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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前开展全校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年01月08日 作者: 来源:办公室  点击率:

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办发电[2013]48号文件精神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办发电[2013]61号)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我校寒假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将寒假前开展全校安全检查工作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安全检查工作领导组

组 长:吕永康

副组长:袁聆钊 于雷 任所财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袁聆钊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保卫处副处长任所财担任(负责本次大检查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检点、资料收集并汇总)。

检查人员由学校保卫处人员组成。

二、检查时间、方式

定于2014年1月9日至1月12日,由全校单位对各自所属单位部位的安全工作进行自查自改。在此基础上于1月13日至1月16日,由学校保卫处组织,分组深入各校区、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督查。

三、单位自查自改要求

1、学校各单位在寒假前对各自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认真检查,矛盾、隐患排查和整改。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骗、防疫、交通安全、食品卫生、易燃易爆、化学药品管理以及各类实验室、学生宿舍、办公楼、教学楼、餐厅食堂、公共场所、施工场所、小学、幼儿园等安全防范、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和各种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假期安全工作作出明确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要充分发挥“人防、技防、物防”作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请各单位务于1月16日17时前,将本单位假期值班工作安排报送校长办公室和本次安全检查工作领导组。

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和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员工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4、学校各单位应将本单位在寒假前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的情况(内容包括:安全领导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查出隐患问题是否建立“隐患台账”,是否确定隐患整改责任人,特别是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以及自查自改工作中的好的经验、做法),于1月15日前书面、电子版交检查领导组办公室。单位“自查自改工作报告”将作为学校年终“综治”工作考评的依据。

5、学校各社区、物业管理中心应按照本通知,组织安排,开展对家属住宅区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四、检查组工作要求

1、学校保卫处要认真组织,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巩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平安校园建设”成果,结合今年各次安全检查基础上,回头看。针对寒假长假的实际情况,尤其针对学校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安全薄弱环节等进行重点检查、督查。检查工作的同时认真填写“安全检查登记表”(“登记表”应有被检查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

2、各组在检查工作中,要宣传贯彻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制。指导基层单位健全安全领导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并督促隐患整改的落实。

3、各检查工作组将此次检查工作情况、检查结果书面于1月17日上午报送安全检查领导组办公室。各组负责检点、督促所被检查单位的“自查自改报告”收集报送。

寒期即将来临,要求全校单位对此次安全检查工作应高度重视。针对2013年以来我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希望全校单位、全校师生员工、家属警钟长鸣,吸取教训,立即行动起来,查问题,堵漏洞,除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检查、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属于自身能解决的,要定措施、定期限、定资金、定人员、定责任、定进度,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属于内部单位自身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要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制定防范措施并确定专人负责跟进督促隐患整改的落实,确保安全,度过一个愉快、祥和、喜庆、安全的寒假、春节长假。

安全检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电话:6018041

联系人:杨思奇 邮箱:403392350@qq.com

附件:14年寒假安全大检查登记表.doc

太原理工大学

2014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