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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3年11月05日 作者: 来源:消防科  点击率:

为全面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努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学校决定于11月8日、11月9日在全校开展以“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为营造校园宣传氛围,保证宣传活动有序进行,现将开展“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119消防日”宣传活动领导组

组长:吕永康

副组长:赵志刚 李海星 杜华云 郝根彦 袁聆钊

成员单位:党委宣传部、校团委、学生处、保卫处、后勤处、各单位

活动时间、地点

1.定于2013年11月8日上午9时30分至11月9日下午。

2.活动区域场所:(1)迎西校区智林广场。

(2)明向校区5号楼北侧。

(3)虎峪校区学生公寓1号楼前。

(4)长风校区梅花楼前。

(5)榆次校区广场。

三、活动现场布置

(一)迎西校区

1.由宣传部负责办公楼前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及校园电视屏幕播放消防宣传片和相关宣传报道。

2.由保卫处负责在智林广场设宣传拱门一个。

3.由保卫处负责印制各校区的消防知识宣传材料分配灭火器;现场讲解灭火器使用方法。

4.由保卫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饮食管理中心、水电管理中心负责设置展板(要求由上述部门各自负责制作2块展板,每个部门需安排2人并解决现场摆放桌凳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消防知识)。

5.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水电管理中心负责挂活动宣传条幅。

6.宣传活动现场由保卫处治安科、消防科和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物业管理中心、水电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消防安全知识。

(二)明向校区

1.由保卫处、学生处、团委负责宣传现场举办消防主题摄影展、绘画展。

由保卫处、学生处、团委负责组织参加11月5日由晋中消防支队组织的消防知识竞赛、消防技能运动会。

2.由保卫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饮食管理中心、水电管理中心设置展板(要求由上述部门各自负责制作不少于2块展板,每个部门需安排2人并解决现场摆放桌凳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消防知识)。

3.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水电管理中心负责挂活动宣传条幅。

4.宣传活动现场由保卫处消防科、明向校区保卫科和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物业管理中心、水电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消防安全知识。

(三)虎峪校区

1.由保卫处负责在学生公寓1号楼前设宣传拱门一个。

2.由保卫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物业管理中心、水电管理中心负责设置展板(要求由上述部门各自负责制作2块展板,每个部门需安排2人并解决现场摆放桌凳发放宣传材料,讲解灭火器使用方法)。

3.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水电管理中心负责拉活动宣传条幅。

4.宣传活动现场由保卫处消防科、虎峪校区保卫科、后勤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物业管理中心、水电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消防安全知识。

(四)长风校区

1.由保卫处负责在梅花楼前设拱门一个。

2.由保卫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南区后勤服务中心设置展板(要求由上述部门各自负责制作2块展板,每个部门需安排2人并解决现场摆放桌凳发放宣传材料,讲解灭火器使用方法)。

3.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长风校区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拉活动宣传条幅。

4.宣传活动现场由保卫处消防科、长风校区保卫科、和学生公寓、长风校区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一起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消防安全知识。

(五)榆次校区

1.由保卫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设置展板(要求上述部门各自负责制作2块展板,每个部门需安排2人并解决现场摆放桌凳发放宣传材料,讲解灭火器使用方法)。

2.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拉活动宣传条幅。活动现场由榆次校区保卫科、和学生公寓、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一起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消防安全知识。

四、其他宣传形式

1、由校团委组织100人的学生志愿者组成消防安全宣传组,深入各校区教室、宿舍等学生活动场所发放消防宣传材料,展开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2、其他各单位要通过展板、传单或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组织多种形式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

、宣传板块制作要求不小于1.2m×2.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