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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会议

日期:2015年01月21日 作者: 来源:消防科  点击率:

1月20日,我校在迎西校区科学楼二层报告厅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会议,强化实验室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并对2014年12月22日精细化工研究所实验室着火事件做出处理。副校长戴晋明出席会议,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学生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校医院等单位负责人和直属重点实验室相关负责人及师生参会。会议由保卫处处长袁聆钊主持。

袁聆钊首先对2014年以来全国发生的重特大火灾案例,特别是全国高校火灾事故案例进行安全警示教育,以高校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实验室所发生的一些触目惊心的火灾事故向大家敲响警钟。

针对2014年12月22日精细化工研究所实验室着火事件,学校经过调查,公布了事故原因、责任和性质,根据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经学校综治办、消防安全领导组研究决定,对此次事件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理。校长办公室主任邸峰在会上宣读了处理决定。

精细化工研究所所长董晋湘在发言中表示,全所上下会进行深刻反思,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执行各级安全规定,建立实验室责任到人、定时巡查的安全管理系统,并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戴晋明在会上讲话,他指出,学校实验室是重要的教学和科研基地,实验室不仅拥有数量众多的贵重仪器、实验室器材及大量的易燃易爆化学试剂,且人员流动性大,人口密度较高,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学校在2014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改造、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在此基础上,全校还应该对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的健全、规章制度执行的力度、安全防火管理的责任是否明确等做出反思。他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风险意识;以“28号令”(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载体,强化法律意识。在新年伊始,寒假将至之际,继续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按照中央精神,严格实行单位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认真对所属部门特别是所有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着重加强易燃易爆、化学药品管理、化工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加强安全工作管理,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转自校园网)